打击腐败靠什么?


    现在打击贪污腐化的力度越来越强,涉及的官员也越来越高,但是一味的加强打击力度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是解决之道。
    因腐败而积弱的清政府打击贪污的力度不是不强,但是为何屡禁不止?清政府查办贪污行为的吏部是由皇亲担任,直接对皇帝负责,是不屑任何人行贿的。其下属就是吏部基层官员,直接对皇亲负责。表面看来这一套体系是天衣无缝,完全可以查办全国范围内有贪污行为的官员。
    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这种制度维持了不足50年,已经使得清政府官员的贪污行为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为什么这样呢?我认为就是“监督不到位,奖惩无力度”。皇亲由于衣食无忧,可以秉公执法,但是其下级官员就不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清政府推行“低薪制”,对于秉公执法者的奖励多是象征性的,所以下级官员自然经不起别人的巨额行贿。作为吏部基层官员查办案件是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不仅要得罪高官,还要斗智斗勇。如果这些行为仅仅依靠皇帝的几句象征性的奖励来保证实施,很明显是不能长久的。相反,吏部基层官员接受巨额贿赂而承担风险相对较小,受贿之风势必改变整个办案气候。
    嘉庆以后,清政府已经认识到这种反差的危害性,所以开始加大力度查处受贿的吏部基层官员。这种行为在全国已经蔓延,依靠皇族亲信查办无疑是杯水车薪,更多的官员成为漏网之鱼。漏网的官员越多,受贿的官员越多,大家趋之若骛地效仿,最后终于导致清政府的灭亡。
    问题的最关键还是封建专制的缺陷。常言道:上梁不正,下梁歪”。虽然皇帝也表明自己违法也要问罪,但是这不过是一句不可能实现的空话而已。皇帝出现错误是无人敢问罪的,再说皇帝也不可能出现低级错误的,所以皇帝是不会犯死罪的。皇帝也是人,皇亲国戚难免出现违法行为,这部分人才是封建社会腐败的根源。他们的特殊地位,掌握特殊的权力,存在监督真空。其下级官员争相效仿,欺上瞒下,坏风气象瘟疫一样迅速传遍整个官场。即使偶尔新上任的学子想要改变,也会被这来自皇亲国戚的黑风所压倒。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在打击贪污受贿方面比清政府高明的多,他们依靠多党权利制衡来有效地打击官员贪污。各党之间的监督目的是为了本党获得选民的支持,所以不免出现互相拆台,互相攻击,在选民面前作秀,这肯定不是最好的制度。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彻底的杜绝了这种弊端,可以集中力量做大事,这是资本主义国家各党派羡慕的政治优势。打击贪污腐败行为的道路是漫长的,文革时期就走了弯路。“文革小组”监督政府的时候变了味,要抢班夺权,打倒干部,置人于死地,这些都是严重的犯罪。在社会主义法制下,打击贪污腐败必须在法律的监督下,加大奖惩力度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要奖励那些秉公执法者,要严惩那些犯罪者,所有一切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现在出现的“听证制度”就是很好的尝试。人大代表的监督、政协的监督、媒体的监督都是保证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毕氏邮品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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