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活人"引发的思考

毕氏邮品原创

    有一天,美国邮政局迎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他要求将自己的女儿-小梅通过邮局邮寄到爱达荷州路易士顿第十二大街1156号交尼吉兹太太收.这下弄的该局局长不知如何是好,急忙拿出"邮政法规"来翻阅."邮政法规"里规定了许多禁止邮寄的物品,唯独对于邮寄活人只字未提.邮局只好在小梅的衣服上贴上邮票,按照规定发出.原来小梅的父母发现通过邮局邮寄比坐火车便宜的多所以才想出了这么个办法.

    这个故事发生在1914年的美国,现在听起来只是个笑话而已,如果你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原来美国人执行法律是那么的机械,那么教条.尽管邮政局长明知对方的企图,但是法制社会不允许他不执行"邮政法规"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够听到这样的话--死板,教条等等.如果将维护法律而挑战现实的人叫做:死板,教条",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这个美国邮局可能是做了一件赔本的买卖,但却维护了"邮政法规"权威.就是说法律高于利益,法律高于习惯,这也许就是法律的灵魂吧.

您 的 光 临 就 是 对 我 们 最 大 的 支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