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主席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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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主席在两会期间首次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具体内容是:“坚持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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